◇ 联系我们
首页 | 新闻动态 | 经济要闻 | 图片新闻 | 企业之窗 | 数据库资源 | 科研成果 | 科技动态 | 技术培训 | 技术创新 | 本站论坛
本站业务 | 政策法规 | 办事指南 | 上市企业 | 购物车 | 科研院所 | 项目汇编 | 供求信息 | 看南宁 | 科技活动周
 
关键字:       
有关人士给建议: 堵疏结合 为流动摊贩找个“家”(09.01)
南宁市出台措施防止液化石油气增长过快(09.01)
南宁市汽车买卖合同签订有“范文”(09.01)
裸装米粉今日起禁止上市 南宁市米粉价格将随行就市(09.01)
南宁食品抽样检测结果 饮料六成不合格(09.01)
两大商贸项目落户南宁 大商汇与汽车城共投资46亿(09.01)
濒危物种贸易可在南宁办证 目前总贸易额日渐增长(09.01)
广西继续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检查(09.01)
科技与经济结合 广西13个人才小高地渐显科研强势(09.01)
生态农业成广西农业发展新热点 发展专案即将出台(09.01)

首页 -> 经济要闻

 

南宁市出台措施防止液化石油气增长过快(09.01)

南宁晚报
 
 
记者 符 蓉 吴福大

    本报讯 自治区物价局日前出台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液化石油气价格调控管理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,对液化石油气销售作出明确规定,要求从进口商或炼厂进货后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的,其进销差率将控制在一定的幅度范围内,运用这杠杆来调节目前南宁零售燃气变化过快的状况。

    目前,从市场运作的角度来分析,层层的销售渠道,必将产生利润的差价。如果不控制好差价的范围和进销差率,最终的高价承担一定是用户。此次自治区物价部门出台的《通知》,按照保障供应、积极适度干预价格的原则,对液化石油气批发和零售价格实行差率控制和调价备案管理,从中可以适当让价格差转接到用户的身上。

    文件规定,从炼油厂进货后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的,在购进价格(含运费,下同)不超过5500元/吨时,其进销差率不超过10%;在购进价格高于5500元/吨、不超过6500元/吨时,其进销差率不超过8%;在购进价格超过6500元/吨时,其进销差率不超过7%。

    销售环节中批发商批发给零售商,在购进价格不超过5500元/吨时,批零差率不超过6%;在购进价格高于5500元/吨、不超过6500元/吨时,批零差率不超过4.5%;在购进价格超过6500元/吨时,批零差率不超过4%。

    这次的文件也把液化石油气送气费列入监管的范围,送气标准要根据送气距离远近、楼层高低和送气形式等具体实际从严核定,如果实行同一送气费标准,原则上不得超过3元/瓶。

 
   
  相关新闻:
 
有关人士给建议: 堵疏结合 为流动摊贩找个“家”(09.01)
南宁市出台措施防止液化石油气增长过快(09.01)
南宁市汽车买卖合同签订有“范文”(09.01)
裸装米粉今日起禁止上市 南宁市米粉价格将随行就市(09.01)